农机三包售后服务条款
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飞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农机三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产品维修、换货及退货等售后服务, 并制定《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三包售后服务条款》(以下简称"售后服务条款")
一、保修期
1、极飞科技产品系列(包含农业无人机、农业无人车、农机自驾仪、农业物联网产品、遥感无人机)整机保修期为一年(易损件除外),主要部件和配套产品的保修期限见附件《产品主要部件和配套产品保修期清单》。
2、产品保修期自极飞科技或其他授权合作方等正规渠道的销售者开具产品的发票或销售单据之日或产品激活之日起计算(以三者中最早发生的日期为准),视为产品的保修期起始日期。
二、保修服务
保修期内产品出现故障的,用户可以就近选择极飞科技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和维修。属于质保范围内的,由极飞科技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免工时费、配件费)。已过保修期、人为造成的产品损坏等不符合保修范畴的故障产品的维修及其它增值服务(如运输费等)需要用户自行承担服务费用。
三、换货服务
保修期内,符合"农机三包规定"换货条件的,用户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选择更换相关的主要部件或系统,由销售者负责免费更换。
四、退货服务
保修期内,符合"农机三包规定"退货条件的,用户可以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机发票,由销售者负责免费退货。
五、不属于三包范围的情形:
1、因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而造成产品损坏的,及私自改装、人为损坏等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火灾、雷击、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3、产品发生故障后,用户自行处置不当造成对故障原因无法做出技术鉴定的。
4、由未获得极飞科技授权的个人或实体进行的任何极飞科技产品的维修及其所导致的极飞科技产品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因前述个人或实体使用非极飞科技原厂零部件进行维修而造成极飞科技产品损坏的。
5、产品无有效三包凭证或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记载的产品型号、出厂编码与产品实物不相符的。
7、产品铭牌、出厂编码被涂改或损坏,导致产品身份信息无法识别的。
8、产品被用于特殊使用条件或目的的,如比赛竞技、表演娱乐、试验、军事行动、征用等用途。
9、产品超出保修期的。
2025年极飞农业无人飞机 “意外机损保险” 政策
为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极飞”)与平安保险联合推出极飞农业无人飞机 “意外机损保险” ,为您提供安心的服务。
一、 “意外机损保险” 的适用范围
“意外机损保险” 适用极飞农业无人飞机产品范围:P150 Pro 2025、P150s 2025、P60 Pro 2025、P150 2024 、 P6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 P100 2022、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P80 2021、 P40 2021、V40 2021、XP 2021、XP 2020、 P30 2020、 P20 2020。
注:不同产品的 “意外机损保险” 内容不同,具体以本政策及相关文件为准。
二、 “意外机损保险” 的有效期
“意外机损保险” 的有效服务期限为一年。 “意外机损保险” 为用户首次购买该保险生效之日起1年内且仅限购买2次( “意外机损保险” 版本以届时平安保险购买页面显示的版本为准)。
三、 “意外机损保险” 的内容
1. “意外机损保险” 简介
“意外机损保险” (保险产品),是由极飞与平安保险联合推出的极飞农业无人飞机产品飞行作业意外保障性财产保险。在 “意外机损保险” 有效期限内,极飞农业无人飞机在正常飞行作业过程中,由于非人为故意、恶意等行为导致的坠落或碰撞造成损坏的(农业无人飞机在质保期内因产品硬件问题导致的损坏除外),极飞在 “意外机损保险” 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为该农业无人飞机提供维修服务,因保险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维修费用(含配件费用和维修工时费)由平安保险承担,用户仅需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外的维修费用。 “意外机损保险” 仅保障农业无人飞机飞行作业过程中升空的设备(不包含农业无人飞机升空时搭载的电池),亦不包含农业无人飞机的其他周边设备,如智能电池、遥控器、移动超充站及其他与农业无人飞机飞行作业有关的地面设备。
2. “意外机损保险” 购买途径
用户可前往“极飞农服App”、“极飞服务小程序”了解 “意外机损保险” 的详细信息,并通过指定链接前往平安保险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平安保险有权根据用户在增值服务/保险产品有效期限内的维修率调整(上下浮动)当年度第二次购买或次年购买同类增值服务/保险产品的价格(以投保时销售页面显示的金额为准)。如用户的农业无人飞机已购买过增值服务/保险产品且仍在产品有效期限内的,用户需在该产品有效期届满前20天内(含20天),前往“极飞农服App“、“极飞服务小程序”续购次年的同类增值服务/保险产品。
【注:①同一设备无法在同一时间生效并享有一份以上的同类增值服务/保险产品;②用户在首次购买之日起一年内购买的第一份 “意外机损保险” 保障额度耗尽,或自愿放弃剩余保障额度权益的情况(仅支持在保额不足5000元时可选择自愿放弃保障额度权益)下才可以购买当年内的第二份 “意外机损保险” ( “意外机损保险” 版本以届时平安保险购买页面显示的版本为准)。】
3. “意外机损保险” 验机规则
用户在农业无人飞机原有增值服务/保险产品有效期限届满后超过20天(不含20天)或农业无人飞机激活达30天(含30天)后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的,用户购买前需先进行线上验机,验机合格后方可购买,线上验机不收取服务费。
4. “意外机损保险” 服务生效时间
4.1 用户在农业无人飞机脱保状态下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保险服务期限于支付成功后的次日零点生效起算。
4.2 用户在农业无人飞机在保状态下续购 “意外机损保险” ,保险服务期限于当前增值服务/保险产品有效期届满后的次日零点生效起算。
5. “意外机损保险” 进阶版
5.1 “意外机损保险” 进阶版适用范围
P150 Pro 2025、P150s 2025、P60 Pro 2025、P150 2024 、 P6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 P100 2022、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P80 2021、 P40 2021、V40 2021、XP 2021、 XP 2020、 P30 2020、 P20 2020。
5.2 “意外机损保险” 进阶版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飞行平台及任务系统(睿播、睿喷、睿图、睿运)的电子件(不含电池)及结构件,不含耗损件。详情请查阅平安保险出示的各产品型号的保障清单。
【释义】
电子件:需要电力驱动,具备独立运行能力或运算能力的部件,以及需要作为设备之间电力传输之用的部件。常见电子件有飞控、动力电机、动力电调、雷达、FPV摄像头、集线板、甩盘电机、绞龙电机、柔性叶轮泵电机、喷头、气压计、料箱传感器、天线等。
结构件:作为农业无人飞机主要承载结构,构成农业无人飞机主体的基本部件,具备搭载或承托农业无人飞机电子件、耗损件等部件之用。常见的结构件有:机身横梁、机身边梁、机头架、机身端机臂、电机端机臂、抱箍、负载框组件等。
耗损件:指日常使用过程中容易磨损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特别指与农药接触的或有运动磨损的那些部件,称之为耗损件。常见的耗损件包括桨叶、桨夹、喷盘、叶轮、甩盘、绞龙、防滴阀、药箱、料箱、脚架、传输管等。
5.3 “意外机损保险” 进阶版保费及保障额度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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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型号 | P150 Pro 2025、P150s 2025、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Pro 2025、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20000 | 15000 | 15000 | |
保费(元) | 新用户 | 2880 | 2580 | 2580 |
上年未出险且未退保老用户优惠保费(元) | 2800 | 2500 | 25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在 3-12 个月(含)内 | ||||
设备型号 | P150 Pro 2025、P150s 2025、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Pro 2025、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16000 | 13000 | 13000 | |
保费(元) | 3200 | 3000 | 30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在 12-24 个月(含)内 | ||||
设备型号 | 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13000 | 11000 | 11000 | |
保费(元) | 3500 | 3300 | 3300 | |
续保保费(元) | 上年出险2次或出险0次但已退保 | 3500 | 3300 | 3300 |
未出险且未退保 | 2800 | 2640 | 2640 | |
出险1次 | 3150 | 2970 | 2970 | |
出险3次 | 3850 | 3630 | 3630 | |
出险4次 | 4550 | 4290 | 4290 | |
出险5-6次 | 5250 | 4950 | 4950 | |
出险7次及以上 | 7000 | 6600 | 66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在 24-36 个月(含)内 | ||||
设备型号 | 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10000 | 8000 | 8000 | |
保费(元) | 3800 | 3500 | 3500 | |
续保保费(元) | 上年出险2次或出险0次但已退保 | 3800 | 3500 | 3500 |
未出险且未退保 | 3040 | 2800 | 2800 | |
出险1次 | 3420 | 3150 | 3150 | |
出险3次 | 4180 | 3850 | 3850 | |
出险4次 | 4940 | 4550 | 4550 | |
出险5-6次 | 5700 | 5250 | 5250 | |
出险7次及以上 | 7600 | 7000 | 70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超过 36 个月的 ,不支持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
6. “意外机损保险” 基础版
6.1 “意外机损保险” 基础版适用范围
P150 Pro 2025、P150s 2025、P60 Pro 2025、P150 2024 、 P6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 P100 2022、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P80 2021、 P40 2021、V40 2021、 XP 2021、 XP 2020、 P30 2020、 P20 2020。
6.2 “意外机损保险” 基础版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飞行平台及任务系统(睿播、睿喷、睿图、睿运)的电子件(不含电池),详情请查阅平安保险出示的各产品型号的保障清单。
【释义】
电子件:需要电力驱动具备独立运行能力或运算能力的部件,以及需要作为设备之间电力传输之用的部件。常见电子件有飞控、动力电机、动力电调、雷达、FPV摄像头、集线板、甩盘电机、绞龙电机、柔性叶轮泵电机、喷头、气压计、料箱传感 器、天线等。
6.3 “意外机损保险” 基础版保费及保障额度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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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型号 | P150 Pro 2025、P150s 2025、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Pro 2025、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10000 | 8000 | 8000 | |
保费(元) | 2300 | 2100 | 21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在 3-12 个月(含)内 | ||||
设备型号 | P150 Pro 2025、P150s 2025、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Pro 2025、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9000 | 7000 | 7000 | |
保费(元) | 2500 | 2300 | 23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在 12-24 个月(含)内 | ||||
设备型号 | 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8000 | 7000 | 7000 | |
保费(元) | 2700 | 2400 | 2400 | |
续保保费(元) | 上年出险2次或出险0次但已退保 | 2700 | 2400 | 2400 |
未出险且未退保 | 2160 | 1920 | 1920 | |
出险1次 | 2430 | 2160 | 2160 | |
出险3次 | 2970 | 2640 | 2640 | |
出险4次 | 3510 | 3120 | 3120 | |
出险5-6次 | 4050 | 3600 | 3600 | |
出险7次及以上 | 5400 | 4800 | 48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时间在 24-36 个月(含)内 | ||||
设备型号 | P150 2024、P100 Pro 2023、P100 2023、P100 2022 | P60 2024、V50 Pro 2023、V50 2023、V50 2022 | 其他可购保机型 | |
保障额度(元) | 7000 | 6000 | 6000 | |
保费(元) | 3000 | 2600 | 2600 | |
续保保费(元) | 上年出险2次或出险0次但已退保 | 3000 | 2600 | 2600 |
未出险且未退保 | 2400 | 2080 | 2080 | |
出险1次 | 2700 | 2340 | 2340 | |
出险3次 | 3300 | 2860 | 2860 | |
出险4次 | 3900 | 3380 | 3380 | |
出险5-6次 | 4500 | 3900 | 3900 | |
出险7次及以上 | 6000 | 5200 | 5200 | |
农业无人飞机激活超过 36 个月的 ,不支持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
7. “意外机损保险” 理赔须知
7.1 根据保险理赔要求,用户须在提交服务单时上传事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飞机受损部位照片、飞机铭牌信息照片、故障描述、飞行日志、有效期内的操作员证等),如无法提供完整事故信息的,则无法享受 “意外机损保险” 。农业无人飞机飞行意外发生后,用户须第一时间在现场创建服务单并根据服务单指引进行拍照,同时于24小时内提交服务单。因用户延迟提交服务单、提交的服务单信息错漏等影响平安保险查勘、定损的,平安保险对于无法核实的事故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7.2 根据保险理赔要求,用户须提供当次飞行故障发生时的飞行数据。
7.3 为快速、准确完成理赔,请确保在飞行作业过程中FPV摄像头运行正常(如有)。
7.4 为降低人为事故损失,减少保障额度的消耗,用户在飞行作业过程中应结合作业场景开启避障功能。
7.5 根据 “意外机损保险” 条款规定,产品质保期外由于部件渐进损坏导致农业无人飞机发生坠落或碰撞而损坏的,该发生渐进损坏的部件不属于保障范围,由用户自费维修,其余属于 “意外机损保险” 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平安保险承担;若无法定位出现渐进损坏的具体部件,则按照该事故涉及的 “意外机损保险” 保障清单内部件所需维修金额的5%作为渐进损坏部件的金额,该部分维修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8. “意外机损保险” 失效条件
出现以下任一条件时, “意外机损保险” 将自动失效:
8.1 “意外机损保险” 有效期限届满。
8.2 “意外机损保险” 保障额度消耗完。
8.3 “意外机损保险” 申请退保成功(具体以平安保险退保规则为准)。
8.4 经调查确认理赔中存在任何欺诈行为,如用户通过制造事故骗取不当利益,故意损坏极飞农业无人飞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骗取免费维修等情形,则用户购买的 “意外机损保险” 将自动终止,且极飞与平安保险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与费用,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 如存在下列情形,极飞和平安保险均不对极飞农业无人飞机产品的损坏或故障提供 “意外机损保险” 服务:
9.1 “意外机损保险” 失效,或超出 “意外机损保险” 保障范围。
9.2 产品发生故障后,用户擅自进行维修(包括用户自行处置或交付给非极飞指定服务渠道进行维修或处置的)造成产品进一步的损坏,或直接导致故障原因无法做出技术鉴定的。
9.3 因不可抗力因素(水灾、火灾、雷击等)、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9.4 “意外机损保险” 仅保障飞行平台及其任务系统(睿播、睿喷、睿图、睿运;不含电池)的相关部件(以用户购买的 “意外机损保险” 产品理赔范围为限)在飞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若投保飞行平台及其任务系统不在飞行作业情况下(例如:搬运、存储、维修和检测或自行改装,自行拆机过程中),或任务系统在正常飞行作业情况下出现的单独坠落情形,所遭受的任何损失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9.5 由未获得极飞授权的任何主体对极飞产品的操作、改装、维修及其所导致的产品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因前述主体使用非极飞原厂零部件进行操作、维修而造成的产品损坏的。
9.6 因挂载非极飞配套设备所导致的农业无人飞机损坏以及相关维修费用。
9.7 产品铭牌、出厂编码被涂改或损坏,导致产品身份信息无法识别的,或其他无法确认产品是否适用 “意外机损保险” 的情形。
9.8 产品被应用于农业用途以外的场景造成的损坏,如比赛竞技、表演娱乐、试验、军事行动、征用用途。
9.9 产品自然磨损或不影响使用的部件表面、外壳或机架损坏。
9.10 农业无人机或配套设备被偷、被盗、被抢、遗忘、失踪或被丢弃的,平安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9.11 理赔时必须提供事故飞行数据(包括证明出险时间,出险时的地理位置和飞行姿态等)及事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飞机受损部位照片、飞机铭牌信息照片、故障描述、飞行日志、有效期内的操作员证等),否则平安保险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12 因超出24小时提交服务单或提交服务单存在错漏影响平安保险查勘、定损的,导致平安无法核实事故情况及损失的,平安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9.13 任何人为故意、恶意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损失。
9.14 飞行作业过程中,农业无人飞机发生的坠落或碰撞导致的无人飞机损坏发生于保险生效前。
9.1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情形。
四、其它说明
1. “意外机损保险” 属于保险产品,由用户根据自身情况按需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所适用的保险条款以平安保险与用户间签署的保险协议或保单为准, “意外机损保险” 中的理赔、续保、退保等事宜均由平安保险负责,以平安保险作出的最终意见为准。
2. 用户仅限在极飞指定服务渠道(极飞直营服务站、极飞授权服务站)享受 “意外机损保险” 服务, “意外机损保险” 服务所使用的维修配件可为功能正常的非全新配件; “意外机损保险” 服务不提供除本政策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实物、货币或价值形式的兑换及兑现。
3. 自2024年11月28日起,极飞将停止销售“意外机损保险(2024版)”,并开始销售“意外机损保险(2025版)”。已购买“意外机损保险(2024版)”且期限未届满的农业无人飞机,极飞及平安保险继续按照“意外机损保险(2024版)”的相关规定执行直至服务期限届满。“意外机损保险(2024版)”及“意外机损保险(2025版)”均支持在极飞直营服务站、极飞授权服务站使用服务。
4. 2022年11月14日起,极飞已停止销售“极加服务2022版”。已购买“极加服务2022版”且期限未届满的农业无人飞机,极飞继续按照“极加服务2022版”的相关规定执行直至服务期限届满。“极加服务2022版”支持在极飞直营服务站、极飞授权服务站使用服务。
5. 本政策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的符合本政策条件下的极飞农业无人飞机。
6. 用户购买 “意外机损保险” 在生效前可向平安保险申请退保及退款,生效后未产生理赔/待理赔的服务单可向平安保险申请退保及退款。具体退款细则以平安保险与用户签署的保险协议条款为准。
7. 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换货原因, “意外机损保险” 不允许在两台及以上的农业无人飞机之间进行转移。
8. 极飞及平安保险将根据产品服务需求不定时对 “意外机损保险” 的操作细则进行调整及更新;有任何更新信息,将以极飞及平安保险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